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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作者:王雁 来源: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时间:2021-05-13 浏览量:99

各部门、单位、院(系):

为鼓励高等院校教师在科学研究或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根据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工作安排和《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附件1)的规定,开展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八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2021430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04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24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14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430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二、推荐办法

本项目面向普通本科院校,采用总量控制、限额推荐的办法。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直接向教育部推荐。其他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课程由其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向教育部推荐。地方高校由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部推荐。

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青年科学、教育教学候选人各1名。

三、材料报送

申请人员根据申报项目提交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批的《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附件2)或《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附件3)及所需获奖、评价等证明材料。推荐材料中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涉密范围的内容。

请各部门、单位、院(系)做好本单位内部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于51917:30前送至办公楼921室,相应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王雁

联系电话:0535-6916138

邮箱:internationaloffice@bzmc.edu.cn


附件: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2.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书.doc

          3.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doc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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