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项目


作者: 来源: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时间:2023-07-01 浏览量:10

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及人才队伍建设实际需求,定期组织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国际)访学研修项目、教职工国(境)外培训项目等。经个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根据人才培养计划进行推荐,由人力资源处及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并报学校研究确定。

其他由驻地政府、国内相关单位、国外友好合作院校(机构)提供留学费用的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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