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6年赴南丹麦大学访学交流的项目通知
为落实学校对外开放办学目标任务,助力学校博士点建设,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研究生,开拓未来升博新渠道,国际合作交流处会同研究生处和相关学院拟于2026年3月选派优秀硕士研究生赴南丹麦大学访学,为期3个月以上。
一、项目模式
本项目为我校与南丹麦大学官方合作项目,前期已与南丹麦大学就交流选派达成意向,南丹麦大学2名研究生导师可以接收我校2-4名研究生赴丹麦学习交流,期间享受南丹麦大学在读学生待遇,开展课题研究、联合发表论文、实验室工作、合作药企实习等,顺利结束实习后颁发交流学习证书,表现优异者可被南丹麦大学博士生导师录取,继续攻读博士。
二、人员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品行兼优,英语沟通能力强。
3.身心健康,无不良习惯,自理能力强,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无拖欠学校应交费用的记录,具备在国(境)外学习和生活的经济能力。
5.有机化学、药物化学、制药等专业背景。
三、费用事项
经协商,南丹麦大学按照8000丹麦克朗/月的标准收取访学费用(Bench Fee)。机票、住宿、伙食、签证等费用自理。
学校设有专项交流学习支持经费,将对顺利完成访学的学生予以3000元人民币/人/月的经费支持,并额外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经济舱),资助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鼓励学院视情况为学生匹配相应支持经费。
四、接收导师背景介绍
1.Steffen Bähring:
https://portal.findresearcher.sdu.dk/en/persons/sbahring
2.Chenguang Lou:
https://portal.findresearcher.sdu.dk/en/persons/chenguang
五、选拔程序
请学院联合研究生处组织内部选拔,将拟推荐学生的报名材料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国际处。
六、报名材料
1.选派学生名单及学院经费资助说明(学院提供,学院领导签字、盖章)
2.滨州医学院在校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辅导员签字,见附件1示例)
3.滨州医学院学生公派出国(境)承诺书(见附件2示例)
联系人:王雁
电 话:6919982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25年12月1日
附件1
滨州医学院在校学生因公出国(境)申报表
滨医出申〔 〕 号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出生地 |
| ||||||
所在院系 |
| 所在班级 |
| 负责教师 |
| ||||||||
政治面貌 |
| 健康状况 |
| 外语水平 |
| ||||||||
身份证号码 |
| 出访类别 | 短期访学 | ||||||||||
本次出访情况说明 | 出访时间 | 2026年 3月1日- 2026年 5 月31日 | |||||||||||
出访地点及事由 | 赴南丹麦大学访问学习 | ||||||||||||
乘坐交通 工具 | ☑飞机□轮船 □火车 □租车 □其他,请说明 | ||||||||||||
经费来源 | □上级专项经费 ☑学校经费 □科研经费 □学科经费 ☑其他 | ||||||||||||
经费名称:填写范例:自费,访学完成后根据《滨州医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管理与资助办法》进行校际资助,XX学院包干资助xx元人民币 | |||||||||||||
预算合计xx(元),其中包括国际旅费xx(元) | |||||||||||||
申请人签名: | 联系电话 |
| |||||||||||
所在院系负责教师意见: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审批意见: 章 签章 年 月 日 | ||||||||||||
本科生 | 研究生 | ||||||||||||
学生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研究生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经费审批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财务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外事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
分管外事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
学校主要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
注:在校本科学生由学生处、教务处审批,在校研究生由研究生处审批。
附件2
滨州医学院学生出国(境)承诺书
本人 系滨州医学院 学院 级 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南丹麦大学访学项目,经学院审核通过,将于2026年 3 月 1 日至2026年 月 日赴丹麦完成交流学习任务,我将严格遵项目规定与学校纪律,并承诺:
1.本人在父母同意并知情的条件下,自愿申请参加此项目,并将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2.在外期间,保证不从事有损祖国利益和国家安全的活动,维护学校声誉;不参加宗教活动和有宗教背景的活动;遵守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保证完成交流项目所规定的学习或实习计划,并按期返回。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原定的出国(境)计划。
4.抵达目的地后,保证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抵达信息,并与学校、家长保持联系。
5.未经我校外事办及本人所在学院批准,擅自中断交流学习计划,本人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如确因本人原因造成与对方学校或单位的严重冲突,同意暂停在外的公派交流学习活动,接受学校的相应处分。
6.本人接受学校告知,及时购买国(境)外医疗保险。
承诺人身份证号: 学 号:
承诺人签名: (手印) 时 间:
父母姓名: 联系电话:



